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

測繪質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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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質量管理方針 (大致可分成3條來寫,目的、理念、要求)總則

優質測繪,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適用、可靠的測繪資料和先進可行的設計成果;以高質量的測繪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 訓練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測繪科技人才的測繪隊伍;保持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營造適宜的生產環境;提高全體職工的質量意識,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堅持科技創新,實施科教興所,提升核心競爭力,在科技和質量方面保持行業先進水平.

第二條 質量管理目標 同樣寫到總則里面

質量——交付測繪產品合格率達 100%;信譽——保證測繪合同履約率達 100% ;服務——追求用戶滿意率達 100% ;科技——始終保持行業的先進水平為實現我所的質量目標,(質量、信譽、服務、科技四個方面寫4條)

單位全體職工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和要點,結合本單位職能和承擔的工作,對單位的質量目標進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質量目標. (目標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條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擔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它貫徹 "質量第一, 注重實效" 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本單位走質量效益的發展道路.(定義取為單獨一項)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寫為一條)

1,外業生產管理

A, 外業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操作各種測繪儀器熟悉并理解作業依據的測量規 范及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內容.

B,對技術設計書有關條款如有不同意見,不得擅自修改,應報單位復議, 作業中應嚴格按照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操作.

C,測量使用的儀器設備應良好運行,并按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儀器進行 檢驗.全站儀,精密水準儀應每年一次,送省技術監督局檢定.

D,儀器必須有專業人員操作,任何未經培訓并沒有上崗證的人員均不得使 用儀器,儀器操作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操作人員應培養正確的操作習慣,不當操 作造成儀器損壞或測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崗培訓的方式處理.

E,注意生產安全.牢固樹立生產安全的概念,生產作業中時時不忘安全.

F,測量工作結束后,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交外業組長復查,復查合 格后,提處質檢組,外業觀測記錄應符合規范規定的要求,各專業外業工作結束 后,應提交規范的成果資料.

2,內業生產管理

A,由專人負責檢查外業觀測記錄數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的格式,閉合差是 否超限,若檢查不合格,應補測或重測.

B, 內業作業人員應嚴肅認真, 一絲不茍, 嚴格按規范規定的要求整理數據. 內業計算資料均應有計算人,復核人,審核人簽名.

C,內業作業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絕不能憑主觀推測處理,應詢問外業人員確認,或如有必要親赴作業現場確認.

D,內業操作中使用的軟件應驗證,作業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使用方法,避 免丟失數據或錯誤發生.

E, 內業工作結束后, 應會同外業組長編寫本次工程的技術總結及測繪報告, 迎接質檢組的質量檢查.

第四條 測繪技術質量管理

(1)接受測量任務后,應組織技術人員踏勘現場,收集資料,起始點資料應由甲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后,才能交外業組.

(2)根據甲方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以規范為依據,編寫測量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書,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測繪管理技術人員會審,編寫結束后簽名.

(3)應定期組織測量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段引進和吸引新技術新方 法,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4)應加強對技術工人的培訓和實踐,積極響應勞動管理部門推行的持證上崗制度,技術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5)不斷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應用,針對實際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 應的解決辦法,鼓勵動腦筋,想辦法,努力把每個環節做到規范化,以提升整個 單位的技術水平.

(6)一個測繪工程結束后,都應提交完整的資料并歸檔,應十分重視資料 整理工作 ,對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資料應堅決重做.

(7)測量成果和資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應嚴守保密制度如發現私自提供 他人測量成果者,以批評教育或下崗的方式處理,情節嚴重者由黨政部門按黨紀國法處理. 測繪質量管理.

第五條 測繪產品質量管理.

A,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每個員工都必須有自覺的質量概念,產品質量是一 把尺子,質量好壞代表了單位的形象和綜合管理水平,應推廣全面質量管理.

B,外業組嚴格按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作業,嚴把質量關,外業記錄應 全面推行電子記錄方式作業,外業觀測應遵守各類工程對氣象因素的要求,決不 能蠻干.

C, 儀器精度是測量精度的重要保證, 因此測量前的儀器檢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儀必須檢查其測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絲位置是否正確,垂直誤 差,分叉誤差等,如發現不合精度要求,必須立即改正或送修.水準儀必須檢查 圓盒水準氣泡,管水準氣泡,十字絲,I 角,特別是 I 角的檢查,發現問題,必須改正或送修.測深儀必須做比對測量,如測深不準,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檢查項目要有記錄,有簽字,有問題的要有匯報,有處理意見.

D,嚴格執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的制度,外業組自檢,質檢組復檢, 總工室驗收.

E,測量工程應編寫相應的測量成果或測量技術報告,并履行驗收手續.

第六條 測繪產品質量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為了確保成果,成圖的質量,作業小組在測圖過程中必須做好經常性檢查. 做到站站檢查:每站測圖結束,檢查本站所測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無錯誤和 遺漏,用儀器檢查鄰站所測部分界址點,地物,地貌點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錯誤,及時糾正;沿途檢查:遷站過程中,沿途進行巡視檢查,觀察圖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確,有無遺漏;全面檢查:本幅圖的野外工作結束后,作業小組還應對本幅圖作一次全面的檢查,以保證成果成圖質量,便于檢查驗收.全面檢查包括室內檢查,野外巡視檢查和儀器檢查三種.

A,室內檢查,它是檢查成果成圖質量的第一步.首先,檢查各種控制資料 是否齊全;各項成果的圖形條件是否滿足要求;計算是否正確;有無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數據; 圖上注記的高程是否與計算成果一致. 其次, 檢查各種記錄, 觀測和計算手簿中的記載是否齊全, 正確, 清晰, 有無連環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資料都應作全面詳細檢查,但也可視實際情況重點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視檢查,它比較容易了解測圖質量的一般情況和發現作業中的缺 點與錯誤.選擇巡視路線的原則是:既能檢查室內發現重大疑點,又能檢查范圍 較大,分布均勻的測繪面積.其方法:一般沿道路進行.檢查進將原圖上地物, 地貌與實地對照比較,查看有無遺漏,綜合取舍情況,形狀是否相似,地貌顯示 是否逼真,符號運用,名稱及其它注記是否正確等,發現問題現場改正。

第七條 質量管理活動

1,評選"質量信得過班組"

2,評選"優秀測繪工程項目"活動

3,評選"優秀測量能手"稱號活動

4,邀請測量專家對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5,與其它測量單位進行技術交流

↑事實上貌似沒有這個事

第八條 遠期目標

爭取完成 ISO 質量體系認證以及計量認證這兩項管理體系的認證工作.

測繪單位技術崗位崗位職責(以下提前到總則之后)

(一)測繪質量的技術負責人:

1、熟悉測繪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作業的技術規范,掌握測繪項目的生產過程,對測繪產品的技術、質量負責;

2、負責項目合同的簽定;

3、負責項目的技術方案,質量標準制定;

4、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主要技術問題的處理;

5、負責對項目設計書,檢查報告的審核;

6、負責項目經費、人員、物資、儀器的統一協調安排。

(二)項目負責人:

1、負責項目設計、組織實施、產品檢查;

2、對組織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3、負責對一般性技術問題、質量問題處理;

4、負責項目工作總結、檢查報告的撰寫;

5、負責產品質量檢查的組織;

6、負責成果資料的整理歸檔上交。

(三)技術人員: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負責人交給的測繪生產任務;

2、對所完成的測繪產品質量負責;

3、對測繪資料,成果負有保密責任;

4、負責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資料整理上交;

5、愛護儀器設備。

(四)質量檢查及質量檢查員:

1、質量檢查員必須通過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組織的專門培訓、獲得培訓合格證書;

2、質量檢查程序:

(1)作業員自檢;

(2)作業員互檢;

(3)專職質檢員或 *** 質檢員檢查;

(4)項目負責人撰寫檢查報告上報技術負責人審核。

(五)后勤管理人員:

1、為測繪生產提供物質保障和后勤服務,確保生產第一線任務的順利完成;

2、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維護;

3、負責測繪技術標準的收集;

4、負責測繪資料的收集,成果資料的管理;

5、負責車輛的駕駛和保養;

6、負責物資的采購、供應、保管;

7、負責經費的管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管理,提高測繪質量,明確測繪質量責任,保障城市安全,維護公眾利益及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上海市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及實施測繪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主管部門)

市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質量的統一監督管理。

第四條(測繪單位責任)

測繪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測繪質量的法律法規,對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對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測繪統一標準)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與國家測繪系統相聯系并相對獨立的上海平面坐標系統和吳淞高程系統,執行國家、行業和本市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因特殊需要,確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標系統的,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商相關部門批準。

測繪合同中約定特殊技術要求的,不得違反國家和本市規定強制執行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二章 測繪質量管理制度

第六條(測繪資質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

外省市測繪單位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持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向市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進行的測繪質量監督管理。

第七條(測繪質量體系)

測繪單位應當全面推行質量管理,健全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測繪質量體系,并保障質量體系有效運行。

第八條(資格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配備符合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并按照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條件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生產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具體的測繪工作,保證測繪工作質量。

第九條(技術設計保障制度)

測繪項目施測前,應當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測繪技術設計書,技術設計書應當按照規定經過單位有審核權限人員的核準,確保測繪技術設計書規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沒有技術設計書的測繪項目施測。

第十條(質檢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健全質量檢驗的規章制度。按照國家測繪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立質量檢查機構或者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對測繪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并對測繪項目質量進行最終檢查,保證測繪成果的質量。

各級質量檢查人員對其檢驗工作的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第十一條(測繪儀器與測繪軟件)

測繪單位使用的測繪儀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檢定或者校準,進口的測繪儀器應當符合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使用未通過檢定或者超過有效期的測繪儀器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測繪軟件。

第三章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通過組織年度檢查、專項檢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質量監督檢查,保障本市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對測繪單位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的檢查,以及對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上海市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按照市測繪管理部門的質量監督工作計劃,具體承擔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年度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質量監督工作計劃,每年組織測繪質量年度檢查。年度檢查主要進行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的檢查,以及抽檢其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列為當年度被檢查單位:

(一)初次取得測繪資質的;

(二)原測繪資質升級或增加測繪業務范圍的;

(三)上一年度檢查或專項檢查不合格的;

(四)有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的;

(五)其他應當檢查的。

被列為年度檢查的單位數量不少于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有效持證單位總數的20%。

第十四條(專項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根據測繪管理需要和測繪成果質量現狀,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某一類測繪專業項目進行質量專項檢查,專項檢查主要對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檢驗。測繪持證單位的業務范圍中涉及專項檢查項目內容的,應當列為年內的專項檢查被檢單位。

第十五條 (基礎測繪和重大建設工程測繪質量檢驗)

市測繪管理部門對本市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全面質量檢驗。基礎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組織的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設工程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超過30萬元的測繪項目,其測繪成果逐步推行須經省級以上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質量檢驗制度,確保重大建設工程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條(地下管線跟蹤測量的質量抽檢)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項目的質量監督,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過程及時進行抽檢,保障地下管線跟蹤測量數據的準確性。

第十七條(對質量不合格舉報的檢查)

被舉報涉嫌生產不合格測繪成果的單位,市測繪管理部門應在初步查實后,組織對該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以及測繪成果的質量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八條(材料提供)

測繪單位應當配合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組織的測繪質量監督檢查,無償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涉及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檢查的,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關質量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的材料;

(二)執行質量管理制度情況的材料;

(三)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對被抽檢的測繪項目,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術設計相關材料;

(二)項目質量控制的相關文件;

(三)項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檢查結束后,測繪單位提供的材料應予以返還。

第十九條(檢驗程序、標準及結果判定)

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檢查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的程序和技術方法執行國家和本市地方標準及規定。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測繪單位以瞞報、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測繪成果材料為手段,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其當次檢查結果即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申請復檢)

測繪單位對測繪項目成果的監督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或者市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復檢。向市測繪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據申請組織復檢。

第二十一條(結果利用)

測繪單位的質量管理狀況和成果質量的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測繪資質審查和年度注冊的重要依據。非本市測繪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備案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質量責任)

測繪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質量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的,市測繪管理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補測或者重測,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工作自律)

測繪質量監督檢查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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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報送移交工程竣工檔案

目錄及說明

按廣西實施《規劃法》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向市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我館根據《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國家標準)制定接收工程檔案資料清單,望各檔案資料報送和移交單位按照清單目錄的排列順序整理好檔案資料,按時報送移交我館。

工程竣工資料按五部分收集、整理:

一、工程準備階段文件(建設單位形成)

一、監理文件(監理單位形成)

三、施工文件(施工單位形成)

四、竣工圖(施工單位形成)

五、竣工驗收文件(各單位形成)

注:1.工程檔案資料最后由建設單位總報送市城建檔案館。

2.報送資料必須是原件。

3.未經城建檔案館預驗收、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文件的工程,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一部分 工程準備階段文件

一、立項文件

L.項目建議書

2.項目建議書審批意見及前期工作通知單

3.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

5.關于立項有關的會議紀要、領導講話

6.專家建議文件

7.調查資料及項目評估材料

二、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

1.選址申請及選址規劃意見通知書

2.用地申請報告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建設用地批準書

3.拆遷意見、協議、方案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

5.劃撥建設用地文件

6.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勘察、測繪、設計文件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2.水文地質勘察報告、自然條件、地震調查

3.建設用地釘樁通知單(書)

4.地形測量和撥地測量成果報告

5.申報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條件通知書

6.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及審查意見

7.有關行政部門(人防、環保、消防、 交通、園林、市政、文物、通訊、保 密、河湖、教育、白蟻防治、衛生等) 批準文件或取得的有關協議

8.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圖設計文件的 審批意見

四、招投標文件

1.勘察設計承包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監理委托合同

五、開工審批文件

1.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申報文件

2.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批復或年度 計劃項目表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投資許可證、審計證明、繳納綠化建設費等證明

六、建設、施工、監理機構及負責人

1.工程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經理部)及負責人名單

2.工程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監理部)及負責人名單

3.工程項目管理機構(施工項目監理部)及負責人名單

▲第二部分 監理文件

1.監理規劃

①.監理規劃

②,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月報中的有關質量問題

3.監理會議紀要中的有關質量問題

4.進度控制

①.工程開工/復工審批表

②.工程開工/復工暫停令

5.質量控制

①.不合格項目通知

②.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意見

6.造價控制

①.工程竣工決算審核意見書

7.合同與其它事項管理

①.工程延期報告及審批

②.合同爭議、違約及處理意見

③.合同變更材料

8.監理工作總結

①.工程竣工總結

②.質量評價意見報告

▲第三部分 施工文件

一、建筑安裝工程

第一部分 開工前資料

1、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施工合同

3、委托監理的工程的監理合同

4、施工圖審查批準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質量監督登記書

6、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8、施工圖會審記錄

9、經監理(或業主)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開工報告

11、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技術交底記錄

14、測量定位記錄

第二部分 質量驗收資料

1、地基驗槽記錄

2、基樁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3、地基處理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4、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主體結構分部檢驗質量驗收記錄

6、特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7、線路敷設驗收報告

8、地基與基礎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9、主體結構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0、裝飾裝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2、給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3、電氣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5、通風與空調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6、電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7、單位工程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第三部分 試驗資料

1、水泥物理性能檢驗報告

2、砂、石檢驗報告

3、各強度等級砼配合比試驗報告

4、砼試件強度統計表、評定表及試驗報告

5、各強度等級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

6、砂漿試件強度統計表及試驗報告

7、磚、石、砌塊強度試驗報告

8、鋼材力學、彎曲性能檢驗報告及鋼筋焊接接頭拉伸、彎曲檢驗報告或鋼筋機械連接接頭

檢驗報告

9、預應力筋、鋼絲、鋼絞線力學性能進場復驗報告

10、樁基工程試驗報眚

11、鋼結構工程試驗報告

12、幕墻工程試驗報告

13、防水材料試驗報告

14、金屬及塑料的外門、外窗檢測報告

15、外墻飾面磚的拉拔強度試驗報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6、建(構)筑物防雷裝置驗收檢測報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設計要求的回填土密實度試驗報告

18、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其他試驗報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檢查記錄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試驗記錄

21、屋面淋水試驗記錄

22、抽氣(風)道檢查記錄

23、節能、保溫測試記錄

24、管道、設備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記錄

25、系統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試驗記錄

26、照明全負荷試驗記錄

27、大型燈具牢固性試驗記錄

28、電氣設備調試記錄

29、電氣工程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0、制冷、空調、管道的強度及嚴密性試驗記錄

3 l、制冷設備試運行調試記錄

32、通風、空調系統試運行調試記錄

33、風量、溫度測試記錄

34、電梯設備開箱檢驗記錄

35、電梯負荷試驗、安全裝置檢查記錄

36、電梯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7、電梯試運行調試記錄

38、智能建筑工程系統試運行記錄

39、智能建筑工程系統功能測定及設備調試記錄

40、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所必須的其他測量、測試、檢測、檢驗、試驗、

調試、試運行記錄

第四部分 材料、產品、構配件等合格證資料

1、水泥出廠合格證(含28天補強報告)

2、磚、砌塊出廠合格證

3、鋼筋、預應力筋、鋼絲、鋼絞線、套筒出廠合格證

4、鋼樁、砼預制樁、預應力管樁出廠合格證

5、鋼結構工程構件及配件、材料出廠合袼證

6、幕墻工程配件、材料出廠合格證

7、防水材料出廠合格證

8、金屬及塑料門窗出廠合格證

9、焊條及焊劑出廠合格證

10、預制構件、預拌砼合格證

11、給排水與采暖工程材料出廠合格證

12、建筑電氣工程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3、通風與空調工程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4、電梯工程設備出廠合格證

15、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

16、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證

第五部分 旌工過程資料

1、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2、工程測量、放線記錄

3、預檢、自檢、互檢、交接檢記錄

4、建(構)筑物沉降觀測測量記錄

5、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施工記錄

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施工日志(施工單位自存、不報送)

8、砼開盤報告

9、砼施工記錄

10、砼配合比計量抽查記錄

11、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2、工程質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調查

13、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

14、工程局部暫停施工通知書處理記錄

15、工程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復工申請

16、工程復工通知書

第六部分 必要時應增補的資料

1、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的資質證明

2、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的變更、更換情況及原因

3、勘察、設計、監理單位執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明

4、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上崗證明,

5、經建設單位(業主)同意認可的監理規劃或監理實施細則

6、見證單位見證人授權書及見證人上崗證明

7、設計單位派駐施工現場設計代表委托書或授權書

8、其他

第七部分 竣工資料

l、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勘察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設計‘單位設計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5、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6、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

7、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意見書

8、工程的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通知及重新組織竣工驗收通知

9、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質量保證資料審查記錄)

10、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 1、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觀感質量評定表)

12、定向銷售商品房或職工集資住宅的用戶簽收意見表

13、工程質量保修合同(書)

1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填寫)

二、市政基礎設施

(一)、施工技術準備

1.圖紙會審記錄

(二)、施工現場準備

1.工程定位測量資料

2.工程定位測量復核記錄

3.導線點、水準點測量復核記錄

4.工程軸線、定位樁、高程測量復核記錄

(三)、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1.設計變更通知單

2.洽商記錄

(四)、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1.砂、石、砌塊、水泥、鋼筋(材)、石灰、瀝青、涂料、混凝土外加劑、防水材料、粘

接材料、防腐保溫材料、焊接材料等試驗匯總表

2.砂、石、砌塊、水泥、.鋼筋(材)、石灰、瀝青、涂料、混凝土外加劑、防水材料、粘接材料、防腐保溫材料、焊接材料等質量合格證書和出廠檢(試)驗報告及現場復試報告

3.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瀝青混合料、商品混凝土等試驗匯總表

4.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瀝青混合料、商品混凝土等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現場

復試報告

5.混凝土預制構件、管材、管件、鋼結構構件等試驗匯總表

6.混凝土預制構件、管材、管件、鋼結構構件等出廠合格證書和相應的施工技術資料

7.廠站工程質量成套設備、預應力混凝土張拉設備、各類地下簪線井室設施、產品等

匯總表

8.廠站工程質量成套設備、預應力混凝土張拉設備、各類地下管線井室設施、產品等

出廠合格證書及安裝使用說明

(五)、施工試驗記錄

1.砂漿、混凝土試塊強度、鋼筋(材)焊連接、填土、路基強度試驗等匯總表

2.道路壓實度、強度試驗記錄

①,回填土、路床壓實度試驗及土質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試驗報告’

②.石灰類、水泥類、二灰類無機混合料基層的標準擊實試驗報告

③,道路基層混合料強度試驗記錄

④,道路面層壓實度試驗記錄

3。混凝土試塊強度試驗記錄

①.混凝土試塊強度試驗報告

②.混凝土試塊抗滲、抗凍試驗報告

③.,混凝土試塊強度統計、評定記錄

4.砂漿試塊強度試驗記錄

①.砂漿試塊強度試驗報告

②,砂漿試塊強度統計評定記錄

5.鋼筋(材)焊、連接試驗報告

6.樁基試(檢)驗報告

(六)、施工記錄

1.地基與基槽驗收記錄

①.地基釬探討記錄及釬探位置圖

②.地基與基槽驗收記錄

③,地基處理記錄與示意圖

2.樁基施工記錄

①.樁基位置平面示意圖

②,打樁記錄

③.鉆孔樁鉆進記錄及成孔質量檢查記錄

④.鉆孔(挖孔)樁混凝土澆灌記錄

3.構件設備安裝和調試記錄

①.廠(場)、站工程大型設備安裝調試記錄

4.預應力張拉記錄

①.預應力脹拉記錄表

②.預應力張拉孔道壓漿記錄

③.孔位置示意圖

5.沉井工程下沉觀測記錄

6.管道、箱涵等工程項目推進記錄

7。構筑物沉降觀測記錄

8.預制安裝水池壁板纏繞鋼絲應力測定記錄

(七)、隱藏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八)、工程質量檢查評定記錄

1.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記錄

(九)、功能性試驗記錄

1.道路工程的彎沉試驗記錄

2.橋梁工程的動靜載試驗記錄

3.無壓力管道的嚴密性試驗記錄

4.壓力管道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通球試驗等記錄

5.水池滿水試驗

6.消化池氣密性試驗

7.電氣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8.電氣照明、動力試運行記錄

9.供熱管網、燃氣管網等試運行記錄

10.燃氣儲罐總試驗記錄

11.電訊、寬帶網試運行記錄

(十)、質量事故及處理記錄

1.工程質量事故報告

2。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十一)、竣工測量資料

1.建筑物、構筑物竣工測量記錄及測量示意圖

2.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測量記錄

▲第四部分 竣工 圖

一、建筑安裝竣工程竣工圖

(一)、綜合竣工圖

l、綜合圖

①.總平面布置圖(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綠化等)

②.豎向布置圖

③。室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管網綜合圖

④.電氣(包括電力、電訊、電視系統等)綜合圖

⑤,設計總說明書

2.室外專業圖

①.室外給水

②,室外雨水

③,室外污水

④。室外熱力

⑤,室外燃氣

⑥.室外電訊

⑦.室外電力

⑧.室外電視

⑨,室外建筑小品

⑩,室外消防

11.室外照明

12.室外水景

13,室外道路

14.室外綠化

(二)、專業竣工圖

1.建筑竣工圖

2.結構竣工圖

3.裝修(裝飾)工程竣工圖

4.電氣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圖

5.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圖

6.采暖通風空調工程竣工圖

7。燃氣工程竣工圖

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圖

1.道路工程

2.橋梁工程

3。廣場工程

4.隧道工程

5。鐵路、公路、航空、水運等交通工程

6.地下鐵道等軌道交通工程

7.地下人防工程

8.水利防災工程

9.排水工程

10.供水、供熱、供氣、電力、電訊等地下管線工程

11.高壓架空輸電線工程

12.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處置裝置工程

13.場、廠、站工程

▲ 第五部分 竣工驗收文件

一、工程竣工總結

1.工程概況表

2.工程竣工總結

二、竣工驗收記錄

(一)、建筑安裝工程

1.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竣工驗收證明書

3。竣工驗收報告

4.竣工驗收備案表(包括各專項驗收認可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書

(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1.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及報檢單

2.竣工驗收證明書

3.竣工驗收報告

4。竣工驗收備案表(包括各專項驗收認可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書

三、財務文件

1.決算文件

2.交付使用財產總表和財產明細表

四、聲像、縮微、電子檔案

1.聲像檔案

①,工程照片

②.錄音、錄像材料

2.縮微品

3,電子檔案

①.光盤

②.磁盤

附:竣工圖章式樣(單位:MM)

┏━━━━━━━━━━━━━━━━━━━━┓

┃ 竣 工 圖 ┃

┃ ┃

┣━━━━━━━┳━━━━━━━━━━━━┫

┃ 施工單位 ┃ ┃

┣━━━━━━━╋━━━━━━━━━━┳━┫

┃ 編制人 ┃ 審核人 ┃ ┃

┣━━━━━━━╋━━━━━━━━━━╋━┫

┃技術負責人 ┃ 編制日期 ┃ ┃

┣━━━━━━━╋━━━━━━━━━━┻━┫

┃ 監理單位 ┃ ┃

┣━━━━━━━╋━━━━━━━━━━┳━┫

┃ 總 監 ┃ 現場監理 ┃ ┃

┃ ┃ ┃ ┃

┗━━━━━━━┻━━━━━━━━━━┻━┛

附注:

歸檔文件的質量要求:

1.內容及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技術規范和規程。

2。工程文件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與工程實際相符合。

3.工程文件采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如碳素墨水、藍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 紅色墨水、純藍墨水、圓珠筆、復寫紙、鉛筆等。

4。圖紙一般采用藍曬圖,竣王圖應用新藍圖。計算機出圖必須清晰,不得使用計算機出圖的復印件。

5。所有竣工圖均應加蓋竣工圖章1。圖章應使用不易褪色的紅印泥,應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

6.利用施工圖改繪竣工圖,必須標明變更修改依據;凡施工圖結構、工藝、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變,或變更部分超過圖畫面積1/3的,應當重新繪制竣工圖。

聲像資料片制作要求

聲像檔案是城建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其本身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變得越來越重要,但同時也是工程竣工檔案報送時比較受忽視的部分。根據國家標準,聲像資料是工程竣工檔案報送的必備資料。不按要求報送的工程,我館將不予驗收其竣工檔案。

聲像資料片的拍攝,建設單位酉以委托有拍攝能力的單位拍攝,也可以 *** 。拍攝活動應從開工前到工程竣工,拍攝各個時期工地的面貌、工程的進度,以及各種與工程建設相關的重大活動。

拍攝結束后對資料進行適當編輯,使之成為資料片。編輯必須按我館規定的制作程序進行,且成片長度為10-25分鐘(重大或特殊工程另行規定),并配文字說明。報送工程竣工檔案時將其錄像帶或光盤與其它資料一起報送我館。

制作編輯資料基本流程:

O片名

O竣工后工程全景。配字幕,介紹工程的規模、投資額、開竣工的日期等。

O回顧:開工前原貌、工地周圍環境、征地拆遷活動、規劃設計意圖、模型、圖片、建設目標等。

O奠基、開工、施工場面,領導、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重要活動。配字幕解說。

O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進度,工程管理、重大事故及處理。本過程按拍攝時間流水敘述。各部位和時間作字幕說明。

O施工過程中先進的管理方法、先進設備、先進施工方法介紹

O其它與工程建設相關的重大活動,如談判、交流、監理、工程驗收等均應作字幕或配音說明。本條也可視情況在其它條中穿插編輯。

O竣工典禮、銷售活動、綠化等。

●再做竣工工程全景回放。

O在片中適當配樂

北海市城建檔案館

地 址:四川南路規劃局信息大樓6樓

咨詢電話: 3209605 6891060梁工

記錄日期:2010年1月29日

交房時會重新測量面積嗎

會測量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不過不是你和房屋開發商來測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而是第三方,國家建筑行業授權的檢驗單位來測,并且開具測量報告。開發商依據這個結果在交房的時候,與你討論面積補差或退錢給你。但明確規定的是,3%以內的誤差可以這樣處理,但如果面積誤差超過3%,你只要交3%的補差就行,其他不補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了。

急需:資料員從開工到結束要做要做那些資料和填寫哪些表格?越詳細越好

一、工程準備階段文件,包括立項文件、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 勘察、測繪、設計文件、招投標、合同文件、開工審批文件。這些是由建設單位按項目立卷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

二、監理文件。由監理單位按單位工程立卷

三、施工文件 。它含九個分部(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給水、排水采暖工程、建筑電氣工程、智能建筑、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工程另外還一項建筑節能工程)收集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的資料含各分部測繪資質單位整改報告的驗收記錄、施工技術管理記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檢驗報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記錄。這項是由施工單位按分部工程立卷

四、竣工圖

五、竣工驗收文件

六、聲像檔案

地基與基礎工程

一、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工程

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驗收記錄

1.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2.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3.樁基礎、天基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登記表

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施工技術管理記錄

1.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開工報告

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3.設計圖紙會審、變更、洽商記錄

4.分項工程質量技術交底卡

5.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基線復核

6.樁基礎、天基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申請表

7.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試驗研究資料和施工方法

8.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子分部工程小結

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產品質量證明文件

1.水泥匯總表、進場物理性能檢驗報告及產品質量證明書

2.鋼筋匯總表、進場力學性能、工藝性能檢驗報告及產品質量說明書

3.鋼筋化學成分檢驗匯總表、檢驗報告

4.砂、碎石及卵石匯總表及進場物理性能檢驗報告

5.粉煤灰檢驗報告

6.外加劑進場物理性能檢驗報告及產品質量證明書

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檢驗報告

1.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

2.混凝土攪拌質量記錄

3.混凝土坍落度檢測記錄

4.混凝土養護情況記錄

5.標準養護(同條件養護)混凝土度塊抗壓強度檢驗結果匯總表

6.標準養護(同條件養護)混凝土強度試驗計算表

7.標準養護(同條件養護)混凝土試塊坑壓(坑折)強度檢驗報告

8.混凝土抗滲等級檢驗報告

9.鋼筋焊接接頭檢驗報告、匯總表及焊條、焊劑、焊藥產品質量證明書

這只是小部分,其他分部分項還有很多內容,表格的話建議你去書店看一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

加油站一般要求

一、加油站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流程:

1、建設單位申請

2、約看現場

3、提規劃設計條件(前期事務所)

4、測繪現狀地形圖(具有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

5、修建性詳細規劃(具有規劃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

6、建筑物平、立、剖、效果圖(具有建筑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

7、專家評審

8、公示15天

9、規劃批復

10、建設單位提供必備資料

11、經辦人初審

12、微機輸入

經辦人辦理

審核

主管領導審批

交相關部門費用

發證

新建加油站(點)手續辦理需提供材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及報建申請表(規劃局提供)

2、授權委托書(原件)

3、申請報告(原件)

4、計委立項或經貿委批復(原件)

5、市政府規劃批復(復印件)

6、規劃公示反饋單及公示樣圖(原件)

7、相關部門意見(原件)

8、沿街建筑審批單(原件)

9、土地證及附圖(復印件)

10、社區協議(原件)

11、審查后修建性詳細規劃圖紙1套及電子版圖并須設計單位簽字、蓋章(比例為1:500或1:1000)

12、最新電子版地形圖

13、建筑單體平、立、剖圖1套并須設計單位簽字、蓋章并核定建筑面積(A3圖幅)

14、建筑日景效果圖、夜景效果圖及裝修亮化說明(屬沿街建筑)

15、小區規劃鳥瞰圖

16、保證書(原件)、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示意圖

建設單位或個人提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

建設規劃部門行政審批窗口接件

材料不全不予受理退回申請人

局長審批

建設局窗口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提交資料:

1、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2、建設工程設計方案 3、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證明

主辦股室審核

不符合規劃條件退回審批股

建設單位或個人提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

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理流程示意圖

建設規劃部門行政審批窗口接件

材料不全不予受理退回申請人

符合驗收條件的,主辦股室召集建設、規劃相關股室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建設局窗口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和質量監督報告

一、規劃認可提交資料:

1、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申請表

2、竣工時實測量總平面圖、實測量面積

3、竣工圖

二、竣工驗收提交材料

1、單位工程竣工監督檢查申請書

2、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3、監理單位的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設計單位的工程質量檢驗報

5、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

建設單位或個人提出辦理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的申請

不符合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退回審批股,根據情況責令建設單位整改或移交規劃稽查隊處理

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定辦理流程圖

建設規劃部門行政審批窗口接件

材料不全不予受理退回申請人

局長審批

審定

提交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書 2、已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 3、規劃委員會會議紀要

主辦股室審核

不符合規劃條件退回審批股

建設單位或個人提出辦理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定的申請

二、加油站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一)工商營業執照企業名稱預核準: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法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審核部門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二)工商營業執照變更需提供以下文件:

1營業執照的變更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原價及復印件

3企業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董事會決議的原件

5股東會決議的原件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得證明

三、加油站辦理《建設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辦理加油站建設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程序

1、領取《建設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申請表》

2、報送圖紙資料

3、分工審核

4、復核

5、領導審批、簽發

所需材料:

1、 工程項目的立項批文

2、 工程的總平面圖

3、 按A4紙大小折疊有關施工圖紙A建設圖B水施圖C電施圖D通風、空調系統施工圖

辦理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程序

提供的材料:

1、 申請人授權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明

2、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

3、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A、《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B、消防設計變更情況、消防設計專家論證會紀要有關說明C、竣工圖紙D、隱蔽工程監理記錄材料

4、 所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5、 內部裝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質量管理、材料進場驗收、施工過程檢查、防火驗收等全套驗收檢查記錄表格及見證取樣檢驗報告

6、 所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

7、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8、 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四、加油站辦理《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新建加油站的辦理:

由于商務資質辦理屬于屬地管理,監管部門從縣商務局、市商務局、省商務局逐級審核方能通過審核,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一) 向區縣主管部門提供相關申請資料

《成品油零售經營申請表》

新建加油站申請

企業注冊資金情況

可行性研究報告

擬建加油站詳細位置圖(需標明與相鄰加油站的半徑距離和位置)

加油站設計與施工方案

申請加油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

環境污染預評價

(二) 審核通過后由區縣主管部門遞交相關資料至市商務局,初步審核通過后市商務局聯合區縣主管部門實地勘察。審核通過后,由市商務局遞交資料至省商務廳,由省商務廳簽發同意加油站建設的批復(省商務廳立項文件)。

(三) 企業在征得規劃、土地、消防等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開工建設。加油站建設竣工后,由區縣主管部門及屬地城建、規劃、土地、消防、氣象、質檢等職能部門驗收合格后,遞送相關資料至區縣商務局、市商務局、省商務廳審核。提供的資料有:

1、 省商務廳批準的立項批復文件

2、 發改委立項批復

3、 擬建加油站詳細位置圖(需標明與相鄰加油站的半徑距離和位置)

4、 土地部門核發的加油站《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批準確認文件

5、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8、 加油站設計圖紙與施工方案(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9、 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明

10、 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1、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12、 《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及防雷檢測報告

13、 環境污染預評價

14、 環保部門核發的《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文件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15、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加油機計量合格的《檢定證書》

16、 儲油罐產品合格的《檢定證書》

17、 可行性研究報告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變更及年檢:

報送材料(變更):

1、 原《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

2、 《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變更登記表》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后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 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企業提供本企業及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變更證明及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5、 審核部門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料

報送材料(年檢):

1、 成品油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

2、 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正副本;

3、 成品油批發企業及零售企業需提供有效期內、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4、 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5、 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6、 具有合法資質的審計部門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購進、銷售情況審計報告或報表,或者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成品油購銷納稅憑證;

7、 油庫及加油站(點)的產權證明文件;

8、 油庫及加油站(點)基礎設施在上年度擴建的,需提供油庫及加油站(點)省商務廳出具的批復文件及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文件;

9、 企業上年度在質量、計量、消防、安全、環保等方面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說明。

五、加油站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流程

(一)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下列建設項目應當由甲級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1、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

3、生產劇毒化學品的;

4、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5、安全監管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特別要求的。 建設項目設立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相應的安全監管局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全部完成后,向相應的安全監管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申請材料附后)

(三)建設項目試生產方案備案

1、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報送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備案。

3、建設單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產措施后,方可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同時進行試生產(使用)。試生產(使用)不得超過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確定的期限。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檢驗、檢測,保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安全要求,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號)第七條的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試生產(使用)情況進行安全評價。

3、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進行評價,并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

2、建設項目立項批復1份(發改委);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有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4、具備工程咨詢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5、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

2、建設項目立項批復(發改委);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有關證明文件;

4、具備工程咨詢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5、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6、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

7、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資料(含設計單位資質及全套報告);

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三)建設項目試生產方案備案:

1、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2、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設計能力;

3、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4、采取的安全措施;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編制試生產(使用)方案的專家、技術人員名單及本人簽名,方案審核人、審定人簽名。

7、《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認可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申報表》。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1、建設項目立項批復;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有關證明文件;

3、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4、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5、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批復;

6、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資料、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及審查批復;

7、施工、監理單位的施工、監理資質證明文件;

8、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資料;

9、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10、建設項目 "三同時"工作總結(建設單位"三同時"執行總結,施工單位施工工作總結,監理單位監理工作總結);

11、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相關內容要求企業的內部驗收情況;

12、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13、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有關資料(復印件);

14、特種作業人員證件 (復印件);

15、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名單;

16、應急救援預案及救援器材、救援隊伍配備情況相關資料;

17、高溫、高壓、鍋爐、電梯、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經質監部門檢測合格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8、職業危害檢測鑒定資料;

如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可靠性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結合上級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制定本級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重點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監督抽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加強測繪質量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計劃與方案制定、監督檢驗、異議受理、結果處理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家測繪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第四條 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必須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計劃與方案制定

第五條 國家測繪局按年度制定全國質量監督抽查計劃,重點組織實施重大測繪項目、重點工程測繪項目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影響面廣的其他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監督抽查。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不應對同一測繪項目或者同一批次測繪成果重復抽查。

第六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專項列支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經費,并專款專用。

第七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時,應當制定工作方案,發布通告,開具通知單,審批技術方案。

第八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質量判定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測繪單位明示的企業標準、項目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當企業標準、項目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指標低于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強制性條款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強制性條款作為質量判定依據。

第九條 監督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項目技術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二)項目中使用的儀器、設備等的檢定情況及其精度指標與項目設計文件的符合性;

(三)引用起始成果、資料的合法性、正確性和可靠性;

(四)相應測繪成果各項質量指標的符合性;

(五)成果資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六)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章 監督檢驗

第十條 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中需要進行的技術檢驗、鑒定、檢測等監督檢驗活動,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備從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條件和能力的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單位(以下簡稱“檢驗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 檢驗單位應當制定技術方案,技術方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檢驗單位組織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的檢驗人員,開展檢驗工作。

第十二條 檢驗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工作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保守受檢測繪成果涉及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履行檢驗過程的保密職責。

與受檢單位或者受檢項目有直接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檢驗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 檢驗開始時,檢驗單位應當組織召開首次會,向受檢單位出示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監督抽查通知單,并告知檢驗依據、方法、程序等。

檢驗過程中,檢驗單位應當按照技術方案規定的程序,開展檢驗工作。檢驗單位可根據需要,向測繪項目出資人、設計單位、施測單位、質檢單位等調查、了解項目相關情況,實施現場檢驗。

檢驗完成后,檢驗單位應當組織召開末次會,通報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 受檢單位應當配合監督檢驗工作,提供與受檢項目相關的合同、質量文件、成果資料、儀器檢定資料等,對檢驗所需的儀器、設備等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十五條 對依法進行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受檢單位不得拒絕。拒絕接受監督檢驗的,受檢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按照“批不合格”處理。

第十六條 檢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客觀、公正地作出檢驗結論,并于全部檢驗工作結束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檢驗報告及檢驗結論寄(交)達受檢單位。

第四章 異議受理

第十七條 受檢單位對監督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異議報告,并抄送檢驗單位。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檢驗結論。

第十八條 檢驗單位應當自收到受檢單位書面異議報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驗結論,并報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受檢單位書面異議報告,需要進行復檢的,應當按原技術方案、原樣本組織。

復檢一般由原檢驗單位進行,特殊情況下由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其他檢驗單位進行。復檢結論與原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驗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 監督檢驗工作完成后,檢驗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監督檢驗報告、檢驗結論及有關資料報送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章 結果處理

第二十一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檢驗結論,依法向社會公布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確屬不宜向社會公布的,應當依法抄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及工作總結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非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單位的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應當抄告其測繪資質審批和注冊機關。

第二十三條 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測繪單位,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其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自整改通知書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整改,并按原技術方案組織復查。

測繪單位整改完成后,必須向組織實施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整改情況,申請監督復查。逾期未整改或者未如期提出復查申請的,由實施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強制復查。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或復查仍不合格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