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需要什么資質

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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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 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

《交通 法規 扣分細則》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 、第五十八條 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持有本條 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 交通事故 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自然資源部發文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安全 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

易車訊 8月30日,自然資源部發布了《關于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維護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確目前已在提供智能網聯汽車售后和運營服務的企業,存在向境外傳輸相關空間坐標、影像、點云及其屬性信息等測繪地理信息數據行為或計劃的,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對外提供審批或地圖審核程序等,在此之前應停止數據境外傳輸行為。

通知指出,當前智能網聯汽車(包括智能汽車、網約車、智能公交以及移動智能配送裝置等)新業態迅猛發展,為方便出行、減少污染、改善交通提供了有效的解決方案,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同時其運行和服務高度依賴實時的高精度坐標、高清影像等數據支持。為統籌發展與安全,在守牢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積極扶持智能網聯汽車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擴大內需、促進消費,通知就測繪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和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適用與執行問題進行明確。

一、智能網聯汽車安裝或集成了衛星導航定位接收模塊、慣性測量單元、攝像頭、激光雷達等傳感器后,在運行、服務和道路測試過程中對車輛及周邊道路設施空間坐標、影像、點云及其屬性信息等測繪地理信息數據進行采集、存儲、傳輸和處理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規定的測繪活動,應當依照測繪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規范和管理。

各類車載傳感器以及智能網聯汽車的制造、集成、銷售等,不屬于法定的測繪活動。

二、對智能網聯汽車運行、服務和道路測試過程中產生的空間坐標、影像、點云及其屬性信息等測繪地理信息數據進行收集、存儲、傳輸和處理者,是測繪活動的行為主體,應遵守相關規定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從當前市場運行的情況看,數據的收集、存儲、傳輸和處理者大多為車企、服務商及部分智能駕駛軟件提供商,而僅獲得輔助駕駛等服務的智能網聯汽車駕乘人員,不屬于有關測繪活動的行為人。

三、需要從事相關數據收集、存儲、傳輸和處理的車企、服務商及智能駕駛軟件提供商等,屬于內資企業的,應依法取得相應測繪資質,或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開展相應測繪活動;屬于外商投資企業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開展相應測繪活動,由被委托的測繪資質單位承擔收集、存儲、傳輸和處理相關空間坐標、影像、點云及其屬性信息等業務及提供地理信息服務與支持。

四、根據《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的規定,地面移動測量、導航電子地圖編制等屬外資禁入領域。取得這些專業類別測繪資質的內資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五、目前已在提供智能網聯汽車售后和運營服務的企業,存在向境外傳輸相關空間坐標、影像、點云及其屬性信息等測繪地理信息數據行為或計劃的,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對外提供審批或地圖審核程序等,在此之前應停止數據境外傳輸行為。同時按照本通知第三條要求,盡快申辦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等測繪資質,或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開展。

六、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提升行政效率,為相關企業申辦測繪資質、使用基礎測繪成果、導航電子地圖送審以及政策咨詢等提供便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加強智能網聯汽車新業態發展中涉及測繪活動及測繪地理信息數據的監督管理,強化與有關部門的協同與信息通報,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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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備案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