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測繪資質分為哪幾個等級,具體的的劃分標準是什
通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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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體資格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
2、以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為主要業務的單位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應當設有相對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機構和主管測繪生產的負責人。
3、申請測繪資質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主體資格,依照《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業技術人員
1、本標準所稱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經具備相應職稱評定資格的機構頒發或認可的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未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其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他測繪從業人員,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3、本標準所稱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地質、水利、勘察、物探、道橋、工民建、規劃、海洋勘測、土地資源管理、計算機等工程技術人員,或者能夠提供其在校期間所學專業開設測繪專業為必修課程證明的工程技術人員,但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5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互聯網地圖服務資質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70%。
4、同一單位申請兩個以上測繪專業的,對人員數量的要求不累加計算。
5、法定退休人員、 *** 人員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計入專業技術人員。
三、儀器設備
按各專業標準核算儀器設備數量時,非本單位所有的儀器設備、租借的儀器設備、檢定有效期已過的儀器設備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等,均不能列入。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性能指標更優越的儀器設備可以替代某一專業標準所規定的相應儀器設備。
使用通用測繪專業軟件的,應當通過***測繪局組織的測評。
四、辦公場所
各等級測繪單位的辦公場所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甲級不少于500平方米,乙級不少于250平方米,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丁級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質量管理
1、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甲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2、配備專門的質量檢驗機構和質檢人員:甲、乙級測繪單位質檢機構、人員齊全,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丁級測繪單位配備 *** 質檢人員。
六、檔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了保密責任書;明確專人保管、提供統計報表;建立測繪成果核準、登記、注銷、檢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適宜測繪成果存儲的介質和庫房。
2、資料檔案管理考核:甲、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七、測繪業績
凡申請測繪資質升級和變更業務范圍的,應當具有以下業績:
1、獲獎情況
申請甲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于2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申請乙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于1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2、業務規模和質量水平
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申請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8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江蘇省測繪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的管理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規范測繪市場行為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含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主管全省測繪工作,省人民政府其土地測繪設計資質管理辦法他有關部門按照省人民政府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同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志保護管理工作。第四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會同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省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的規劃,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后,組織實施。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專業測繪規劃,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后,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把本地區基礎測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基礎測繪的實施經費,由同級人民政府財政列支。第五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會同省土地管理部門編制本省地籍測繪規劃,并由省測繪管理機構按照規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第六條 本省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和省民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鼓勵和支持測繪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第八條 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
測繪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秉公執法,不得濫用職權或越權執法。第二章 測繪資質管理第九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負責本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管理工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初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管轄系統內的測繪單位,在本部門業務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其測繪資格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審查,并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第十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企、事業法人或者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單位。
(二)與所承擔測繪項目相適應的,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相應數量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質量檢驗人員。
(四)健全的技術、質量和資料管理制度。
(五)測制的測繪成果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含部頒標準、專業標準)。第十一條 《測繪資格證書》分甲、乙、丙、丁四級。甲、乙級測繪資格的標準按照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丙、丁級測繪資格的標準,按照省測繪管理機構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格的,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初審,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評審、發證。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的,由所在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報省測繪管理機構評審、發證。第十三條 《測繪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3個月前,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審查和換證工作。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年檢。第十四條 測繪單位的主要技術力量、儀器設備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測繪資格等級或業務范圍的,應當向省測繪管理機構申報,重新辦理測繪資格審查手續。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變動,應當及時向證書批準單位備案。第十五條 測繪資格的審查收費,按照省財政、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第三章 測繪市場管理第十六條 凡列入國家、省基礎測繪計劃以及專業測繪計劃的年度測繪任務,由編制測繪計劃的部門在施測前一個月內將計劃安排書面告知省測繪管理機構和測繪項目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不再進行測繪任務登記。
測繪單位承接市場測繪項目,應當進行測繪任務登記。施測前由測繪單位根據下列限額分別到省測繪管理機構或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測繪任務登記,并報送技術設計書。
(一)省級限額
1.國家四等以上的三角(導線)、水準、重力測量,衛星大地測量。
2.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與遙感。
3.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4.100公里以上的線路管線測量。
5.大于以下面積的各類測繪項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面積(平方公里)10 20 30 50 100
6.編制1∶25000以及更小比例尺的地形圖,省、市級各種比例尺普通地圖、專題地圖和地圖集。
7.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
(二)市級限額
1.5秒級平面控制測量,10公里以下的四等水準測量。
2.30公里至100公里的線路管線測量。
3.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
4.以下面積內的各類測繪項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面積(平方公里)3--10 5--20 10--30 25--50 20--100
5.編制縣(市)級各種比例尺普通地圖、專題地圖和地圖集。
6.市重點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
(三)縣級限額
1.10秒級平面控制測量。
2.5公里至30公里的線路管線測量。
3.以下面積內的各類測繪項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面積(平方公里)0.1--3 0.25--5 1--10 10--25
專業測繪的管理限額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河北省地籍測繪管理辦法(2002)
第一條 為規范地籍測繪行為,保障地籍測繪成果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河北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地籍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籍測繪,是指測定、表述地籍要素和相關地形要素的空間位置及其相關屬性,以及對相應的成果、數據、信息進行處理、管理、維護和提供等行為。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的地籍測繪管理工作。設區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籍測繪管理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土地管理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地籍測繪規劃,并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第六條 在進行初始土地登記和土地變更登記前,必須實施地籍測繪。第七條 地籍測繪經費由進行初始土地登記的設區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列支;因土地變更登記實施地籍測繪所需的經費由申請人支付。
地籍測繪經費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并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第八條 從事地籍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并按照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實施地籍測繪。第九條 地籍測繪項目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二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投標。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地籍測繪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地籍測繪合同由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項目法人單位與測繪單位簽訂。第十條 地籍測繪單位在施測前,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地籍測繪項目登記:
(一)測繪面積在二十平方公里以上的一比五百、一比一千和一比二千比例尺,以及在一百平方公里以上的一比五千和一比一萬比例尺的地籍測繪項目,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后,應當通知測繪項目所在地的設區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二)測繪面積在三平方公里以上、不足二十平方公里的一比五百、一比一千和一比二千比例尺,以及不足一百平方公里的一比五千和一比一萬比例尺的地籍測繪項目,向設區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設區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后,應當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通知測繪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三)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其他地籍測繪項目,向縣(市、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縣(市、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后,應當報設區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一條 在施測前,測繪單位應當將地籍測繪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其中,技術設計書涉及土地權屬調查等內容的,應當同時報土地管理部門核準。第十二條 實施地籍測繪,應當采用國家統一建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及標準,充分利用現有的基礎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第十三條 建立地籍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第十四條 實施地籍測繪時,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向施測單位提供界址點和地籍調查資料。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依法實施地籍測繪項目時,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拒絕或者阻撓。第十六條 從事地籍測繪活動,必須保障地籍測繪成果的質量。不得弄虛作假、偽造測繪成果,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地籍測繪成果由土地管理部門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測繪產品監督檢驗機構檢驗認定。未經認定或者經認定不合格的,不得提供使用。第十七條 地籍測繪成果由土地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的1月底前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地籍測繪成果目錄。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地籍測繪成果目錄。第十八條 向境外提供未公開的地籍測繪成果,以及委托境外機構印制地籍測繪圖件或者建立地籍信息系統,應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可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能計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進行地籍測繪項目登記的;
(二)未按規定將地籍測繪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
(三)實施地籍測繪不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及標準的。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技術人員
1.本標準所稱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測繪工程、地理信息、地圖制圖、地球信息、攝影測量、遙感、大地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繪、土地管理、礦山測量、導航工程、地理國情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地理、地質、工程勘察、資源勘查、土木、建筑、規劃、市政、水利、電力、道橋、工民建、海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信、物聯網、統計、生態、印刷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申請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的單位。
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6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80%;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作要求。
土地測繪資質分為哪幾個等級,具體的的劃分標準是什么?
一、主體資格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2、以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為主要業務的單位,應當設有相對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機構和主管測繪生產的負責人。
3、申請測繪資質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主體資格,依照《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關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的問題,建議參考以上內容來了解,咨詢當地政府,各地政策都不一樣,所以關于此問題,還是建議到當地有關部分去了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六條國家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推動軍民融合,促進測繪成果的應用。國家加強測繪科學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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