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森林法處罰條例
《 森林法 》第七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國家機關未依照本 法規 定履行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依照本法規定應當作出 行政處罰 決定而未作出的,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責令下級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 侵權責任 。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未履行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義務、未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或者未按照批準的森林經營方案開展森林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可以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 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但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在臨時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臨時使用林地期滿后一年內未恢復植被或者林業生產條件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罰。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動,造成林木毀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五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林地毀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可以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砍柴、毀苗、放牧造成林木毀壞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向林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移動或者毀壞森林保護標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恢復森林保護標志,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七十六條 盜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盜伐株數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樹木,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濫伐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租借采伐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證件和 違法所得 ,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收購、加工、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等非法來源的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收購、加工、運輸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可以處違法收購、加工、運輸林木價款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以處未完成造林任務所需費用二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絕、阻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法組織代為履行,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一)拒不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或者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樹木補種的標準,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依法行使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 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 (三)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 依照前款規定轉讓、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的,已經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可以同時轉讓,同時轉讓雙方都必須遵守本法關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規定。 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非法向境外提供或者從境外引進種質資源的如何處置?
《種子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未經批準向境外提供或者從境外引進種質資源的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種質資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攜帶、運輸種質資源出境的,海關應當將該種質資源扣留,并移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從有砍伐證經營木材那進木材賣,有營業執照沒有林業許可證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木材會沒收嗎?
從有砍伐證經營木材那進木材賣,有營業執照沒有林業許可證,當事人所說的沒有林業許可證,應該是指沒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
我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經營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對貨主可以并處非法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
因此當事人在經營和運輸木材之前,應該先辦理相關手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許可和證書。
通常與木材有關的證書和許可包括:營業執照、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木材運輸證。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木材收購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沒有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其他合法來源證明的木材。
前款所稱木材,是指原木、鋸材、竹材、木片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其他木材。
第三十五條 從林區運出非國家統一調撥的木材,必須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木材運輸證。
重點林區的木材運輸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其他木材運輸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木材運輸證自木材起運點到終點全程有效,必須隨貨同行。沒有木材運輸證的,承運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
木材運輸證的式樣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規定。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經營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對貨主可以并處非法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
運輸的木材數量超出木材運輸證所準運的運輸數量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超出部分的木材;運輸的木材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規定不符又無正當理由的,沒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偽造、涂改的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并處沒收木材價款10%至50%的罰款。
承運無木材運輸證的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運費,并處運費1倍至3倍的罰款。
林業資質取消了嗎
住建部下發通知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同時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的條件。意味著園林綠化資質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今后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不再需要園林綠化資質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
無證砍自己家的杉樹賣,被林業部的工作人抓到,沒收了樹木,林業部的工作人沒有開什么沒收證
你砍樹是你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的違法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但林業部門執法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在執法后仍要出具有效的處罰單據,這個你可以去地方法院打一個行政關系,被告就是你們林業局,要求農業林業部門沒收資質他們給您補開沒收你木材的單據。他們的執法是正確的,但程序有問題??梢猿鲑|疑。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