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人員的鑒定資質是怎么樣的
一、司法鑒定人員的鑒定資質是怎么樣的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所在鑒定機構推薦,市司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合格,頒發鑒定人資格證書,可在核定的范圍內從事司法鑒定活動:(一)具有司法鑒定各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司法鑒定工作二年以上的;(二)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司法鑒定工作三年以上的;(三)在司法機關從事司法鑒定工作六年以上的;(四)具有司法鑒定各專業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司法機關鑒定機構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市級司法機關考核合格,頒發鑒定人資格證書后,可在核定的范圍內從事司法鑒定活動。 二、司法鑒定的原則 司法鑒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 法規 的規定。它是評斷鑒定過程與結果是 否合法和鑒定結論是否具備 證據 效力的前提。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為:鑒定主體合法;鑒定材料合法;鑒定程序合法;鑒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鑒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鑒定實施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鑒定材料主要是指鑒定對象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鑒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鑒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鑒別(警犬鑒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鑒定對象,其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而且鑒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保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鑒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鑒定的提請、決定與委托、受理、實施、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專家共同鑒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 訴訟 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鑒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鑒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鑒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鑒定文書的合法性。鑒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鑒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范。 那么我們現在知道了司法鑒定人員的資質是需要通過司法部門組織考核并獲得相關的證書才能夠進行從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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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司法鑒定
林業司法鑒定
摘 要: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長足發展,法人和自然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或間接造成森林資源消長的行為在不斷增加,尤其在林地、林木方面的損害案件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公正、科學、準確的森林資源司法鑒定結論,作為案件訴求的標底。
關鍵詞:林業;司法鑒定;問題;對策
1 林業司法鑒定的意義
林業司法鑒定是順應現代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發展的產物。
通過獲得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運用廣泛、系統的林業科學知識,采用科學準確的鑒定方法,對損害森林資源的行為做出定性定量的判定。
其鑒定結果是涉林司法訴訟中的重要物證,是社會司法鑒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 涉林案件鑒定存在的不足
2.1 鑒定主體缺乏法定化,沒有統一的鑒定機構和固定鑒定人員
首先,對鑒定人員應具備何種條件,如學歷、資歷、職稱等未作規定。
刑訴法第119條規定,為了查清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或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其次,林業鑒定中常是聘請林業局內部工程師進行鑒定,而林業案件的偵查是森林公安機關,也隸屬于林業局,案件容易形成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這往往導致偵查人員與鑒定人之間達成某種形式的默契,而削弱相互間的制約,并極易造成偵查人員影響鑒定人和鑒定結論的局面,使得鑒定的公信力與權威性受到質疑。
最后,我國的行政機關存在著一定的行政級別,當不同級別的鑒定機構作出相互不同的鑒定結論時,審判人員對鑒定結論權威性的確認,往往不是通過審查鑒定人的資格來進行,而是盲目相信“行政級別越高鑒定結論也就越可靠”。
2.2 林業刑事案件的鑒定的受理及鑒定過程未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鑒定規則》中規定的各步驟進行
在操作中主要表現為:對鑒定材料來源未查清,鑒定工作與勘驗脫節,不注意鑒定對象所處的環境,檢驗程序、時限、及檢驗后材料的處理不正確,以至出現許多鑒定結論瑕疵。
鑒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缺少統一鑒定標準是鑒定結論的根本保證,是衡量鑒定結論正確與否的尺度。
2.3 鑒定結論書內容不規范、不詳細
定結論書沒有按《刑事技術鑒定規則》中規定“結論、檢驗、論證、結論” 四個部份來闡述鑒定過程與結果,這樣的鑒定書常使公訴方在庭審中處于被動的不利地位。
2.4 鑒定人員的職業道德與業務素質影響著鑒定結果
由于長期隸屬林業內部,受到行政權力和行政壓力的影響,使得鑒定常不能依法獨立進行,出現隨行政需求而隨意變化現象。
另一方面,過火面積大, 相關領導要追究責任,鑒定就被縮小,同樣也踐踏了法律的尊嚴。
3 解決不足的主要對策
3.1 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林業刑事案件鑒定機構,確立鑒定人員從業資格、權利、義務
①建立全國統一的林業案件鑒定人職業資格考試、考核制度。
資格考試是行業準入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對于保障鑒定人員的素質進而保證鑒定結論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
②實行執業證書制、名冊制、注冊制等系列管理措施。
司法鑒定人取得司法鑒定執業證書后,進入司法鑒定人登記名冊。
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的實際情況,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建立和實行鑒定機構登記制度和鑒定人名冊制度,由司法行政機關統一掌握,并送司法機關備案。
執業證書實行年審制度,未經年審的不得繼續執業。
③ 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司法鑒定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制度、定期培訓制度和晉升制度。
通過知識技能的更新,提升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通過公正、公平的評價機制,考核鑒定人員的技術水平,評為不同等級的鑒定人員,提高鑒定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④經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登記,成立林業刑事鑒定專門機構,作為獨立鑒定組織,此機構在進行鑒定時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的領導,使得鑒定人能獨立的履行鑒定職能。
3.2 規范鑒定程序
①統一鑒定所依據的標準或方法。
由有司法解釋權的機關對鑒定標準和方法做出統一規定,使得鑒定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也更有說服力。
如對失火案中直接損失如何根據市場定價,協同物價部門進行鑒定,以及如何估算剩余物的價值。
②完善鑒定人出庭質證制度和錯鑒責任追究制度。
鑒定人作為專家證人有義務出庭接受專門問題的質證,對鑒定結論精確與依據作科學分析。
鑒定人出庭作證有助于法官正確理解、審查鑒定結論,審查鑒定人的資格,還可以展示司法鑒定的全過程,包括鑒定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鑒定標準是否有科學依據等等,可以解決時下許多人抱怨的“鑒定程序不透明”的問題,這不僅有利于控辯雙方更好地核實案件事實,而且能使被告在公開質證中信服,還增強鑒定人的責任心與法律意識,杜絕輕視法律和不講實事求是的現象,使自己的鑒定全面、細致,盡一切努力使鑒定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也能虛心聽取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使之認識到鑒定在整個刑事訴訟中的作用與意義。
③嚴把好審查鑒定結論關。
由于林業鑒定專業性強,對多數人員要審查判斷其可信度有一定難度。
在實踐中,可以從鑒定結論的審查方式、審查內容和是否達到訴訟要求入手,嚴把審查鑒定結論關。
林業調查規劃隊丙級資質是否有司法鑒定資質
目前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在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我國從事司法鑒定的組織包括從事鑒定的機構和鑒定人兩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中,除了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鑒定外,對其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他各類案件鑒定的鑒定機構均未作明確規定。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實際情況綜合分析,我國現行的司法鑒定專門鑒定機構和涉及司法鑒定的其他鑒定機構主要有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內部設立的鑒定機構和社會各行業各領域從事司法鑒定的機構,但從事林業司法鑒定的專門機構還基本屬于空白,只有個別機構所從事的鑒定與林業有些關聯,如動植物檢疫、種子管理等。我國現行法律只有《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規定,具有五年以上精神科臨床經驗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學知識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或具有司法精神病學知識、經驗和工作能力的主檢法醫師之一的可以擔任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的鑒定人外,對從事其它司法鑒定的人員應具備怎樣的資格沒有明確規定。所有這些,有歷史的原因,也與我國的具體國情有關。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訴訟制度的不斷改革,不久的將來,我國必定會建立司法鑒定鑒定人資格認證制度。
在對林業案件的司法技術鑒定中,許多情況下都要對案件所涉及的事物進行野外現場勘查和測定。要使鑒定結論達到客觀公正,使之能夠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必須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先進的技術手段。在從事林業司法鑒定的專門機構尚未建立,而當前社會又有較為廣泛需求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具有一定資質的林業調查部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與林業有關的鑒定、檢測、評估機構以及具備一定林業專門知識的林業工作者均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接受不同的委托從事林業司法鑒定工作。
樹木要去哪里鑒定,需要什么資料和手續費
樹木鑒定分為木材鑒定和樹種鑒定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鑒別方法不一。
其中木材鑒定主要是通過木材切片后比對相關木材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的紋路特征等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
樹種鑒定指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的是有枝葉花果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證書的活立木,可通過形態鑒定。
目前四川成都有一家楠山林業司法鑒定中心,價格合理,鑒定周期短,如有需要可聯系。
申請司法鑒定機構資質認可需要哪些條件
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2005年9月30日公布施行的新的《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95號)規定:
司法鑒定機構是指從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二條規定的司法鑒定業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司法鑒定機構是司法鑒定人的執業機構,應當具備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在登記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內,開展司法鑒定活動。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有自己的名稱、住所;有不少于二十萬至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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