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司法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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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長足發展,法人和自然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或間接造成森林資源消長的行為在不斷增加,尤其在林地、林木方面的損害案件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公正、科學、準確的森林資源司法鑒定結論,作為案件訴求的標底。
關鍵詞:林業;司法鑒定;問題;對策
1 林業司法鑒定的意義
林業司法鑒定是順應現代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發展的產物。
通過獲得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運用廣泛、系統的林業科學知識,采用科學準確的鑒定方法,對損害森林資源的行為做出定性定量的判定。
其鑒定結果是涉林司法訴訟中的重要物證,是社會司法鑒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 涉林案件鑒定存在的不足
2.1 鑒定主體缺乏法定化,沒有統一的鑒定機構和固定鑒定人員
首先,對鑒定人員應具備何種條件,如學歷、資歷、職稱等未作規定。
刑訴法第119條規定,為了查清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或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其次,林業鑒定中常是聘請林業局內部工程師進行鑒定,而林業案件的偵查是森林公安機關,也隸屬于林業局,案件容易形成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這往往導致偵查人員與鑒定人之間達成某種形式的默契,而削弱相互間的制約,并極易造成偵查人員影響鑒定人和鑒定結論的局面,使得鑒定的公信力與權威性受到質疑。
最后,我國的行政機關存在著一定的行政級別,當不同級別的鑒定機構作出相互不同的鑒定結論時,審判人員對鑒定結論權威性的確認,往往不是通過審查鑒定人的資格來進行,而是盲目相信“行政級別越高鑒定結論也就越可靠”。
2.2 林業刑事案件的鑒定的受理及鑒定過程未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鑒定規則》中規定的各步驟進行
在操作中主要表現為:對鑒定材料來源未查清,鑒定工作與勘驗脫節,不注意鑒定對象所處的環境,檢驗程序、時限、及檢驗后材料的處理不正確,以至出現許多鑒定結論瑕疵。
鑒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缺少統一鑒定標準是鑒定結論的根本保證,是衡量鑒定結論正確與否的尺度。
2.3 鑒定結論書內容不規范、不詳細
定結論書沒有按《刑事技術鑒定規則》中規定“結論、檢驗、論證、結論” 四個部份來闡述鑒定過程與結果,這樣的鑒定書常使公訴方在庭審中處于被動的不利地位。
2.4 鑒定人員的職業道德與業務素質影響著鑒定結果
由于長期隸屬林業內部,受到行政權力和行政壓力的影響,使得鑒定常不能依法獨立進行,出現隨行政需求而隨意變化現象。
另一方面,過火面積大, 相關領導要追究責任,鑒定就被縮小,同樣也踐踏了法律的尊嚴。
3 解決不足的主要對策
3.1 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林業刑事案件鑒定機構,確立鑒定人員從業資格、權利、義務
①建立全國統一的林業案件鑒定人職業資格考試、考核制度。
資格考試是行業準入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對于保障鑒定人員的素質進而保證鑒定結論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
②實行執業證書制、名冊制、注冊制等系列管理措施。
司法鑒定人取得司法鑒定執業證書后,進入司法鑒定人登記名冊。
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的實際情況,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建立和實行鑒定機構登記制度和鑒定人名冊制度,由司法行政機關統一掌握,并送司法機關備案。
執業證書實行年審制度,未經年審的不得繼續執業。
③ 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司法鑒定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制度、定期培訓制度和晉升制度。
通過知識技能的更新,提升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通過公正、公平的評價機制,考核鑒定人員的技術水平,評為不同等級的鑒定人員,提高鑒定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④經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登記,成立林業刑事鑒定專門機構,作為獨立鑒定組織,此機構在進行鑒定時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的領導,使得鑒定人能獨立的履行鑒定職能。
3.2 規范鑒定程序
①統一鑒定所依據的標準或方法。
由有司法解釋權的機關對鑒定標準和方法做出統一規定,使得鑒定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也更有說服力。
如對失火案中直接損失如何根據市場定價,協同物價部門進行鑒定,以及如何估算剩余物的價值。
②完善鑒定人出庭質證制度和錯鑒責任追究制度。
鑒定人作為專家證人有義務出庭接受專門問題的質證,對鑒定結論精確與依據作科學分析。
鑒定人出庭作證有助于法官正確理解、審查鑒定結論,審查鑒定人的資格,還可以展示司法鑒定的全過程,包括鑒定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鑒定標準是否有科學依據等等,可以解決時下許多人抱怨的“鑒定程序不透明”的問題,這不僅有利于控辯雙方更好地核實案件事實,而且能使被告在公開質證中信服,還增強鑒定人的責任心與法律意識,杜絕輕視法律和不講實事求是的現象,使自己的鑒定全面、細致,盡一切努力使鑒定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也能虛心聽取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使之認識到鑒定在整個刑事訴訟中的作用與意義。
③嚴把好審查鑒定結論關。
由于林業鑒定專業性強,對多數人員要審查判斷其可信度有一定難度。
在實踐中,可以從鑒定結論的審查方式、審查內容和是否達到訴訟要求入手,嚴把審查鑒定結論關。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怎么辦理?
(一)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均可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 會(以下簡稱“協會”)提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申請材料。林 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工作通過網上申報、電子文件審核、 申報材料的審查、專家評審、結果公示、核發證書等一系列的工作 環節完成。
1、申請單位登錄中國林業網(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 點擊網站右邊的《國家林業》按鈕《建設協會》子站,進入《林業 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首先 注冊申報用戶,協會系統管理人員審核并在兩個工作日后予以激活, 申報單位即可根據系統要求輸入填寫申請表。 重要提示:以前注冊沒有激活的單位,系統都已自動清除,請 申報單位重新注冊,注冊時請記錄好登錄名和密碼。忘記的單位需 再次注冊在原單位名稱后面加 1。
2、注冊用戶時一定要準確無誤的填寫用戶信息(包括申報單位 全稱、詳細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郵箱、聯系手機號等信息)。填寫 正確的通訊地址 聯系人 手機號碼,以免的證書申報成功而無法郵 寄。 如有變化,可在系統的“用戶管理-個人信息-修改基本信息中 自行修改。以便于協會管理人員郵寄證書及日常聯系。 同時:填寫申報表(三) 基本情況里的信息 一定要與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一致,評審通過取得證書信息錯誤不能使用時我們不 予更改,填寫申報材料時一定要正確填寫聯系人手機號 。
3、各申報用戶不能以林業局或其他管理機構的名稱申報證書, 可以 XXX 局調查設計隊、XXX 林場調查設計隊的名稱申報。
4、當申報用戶的當前狀態呈現“電子文件審核通過”時,申報 用戶即可在系統指導下打印申報表格、準備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并 加蓋公章(一份),郵寄至北京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資質管理辦公 室。
5、申報用戶要有具體承辦人(表中聯系人)負責解答、補正、補充協會提出的需要澄清的事宜。
二、申請材料
(二)首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1.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復印件、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復印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協會繼續教育結業 證書(沒有可不提供)的復印件;
6.企業法人單位提供其與技術人員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 復印件(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 和單位為技術人員繳納連續 6 個月的社會養老保險明細匯總表復印 件(包括參保單位名稱及公章、繳費人員姓名及社會保險號、社保 部門有效印章),必要時協會可要求申報單位提供社會保險管理網站 的操作截屏或視頻資料;事業法人單位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并加 蓋公章的在編技術人員的人事證明材料原件,如屬外聘人員還需提 供本款前述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
7.辦公場所證明,自有產權的須出具產權證復印件。租用或借 用的,須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 印件; 國有森工企業林業局內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只須提交第 1、5、6、7 項; 申請丁級(僅限于基層林業組織)資質的只須填寫《林業調查 規劃設計丁級資質申請表》,并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的復印件。
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1996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令第8號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林業行政處罰,保障和監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依法實施林業行政處罰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循公正、公開、及時的原則。
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情況自覺守法。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所給予的林業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林業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第五條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2-3]??
第二章 實施機關與管轄
第六條 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機關,必須是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組織。其他任何機關和組織,不得實施林業行政處罰。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辦理書面委托手續,并由委托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委托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七條 地州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統一管理林業行政處罰工作。
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確定一個內部機構統一管理林業行政處罰工作。
第八條 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本轄區內的林業行政處罰。
地州級以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林業行政處罰。
林業部管轄全國重大、復雜的林業行政處罰。
第九條 林業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
第十條 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處理下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的林業行政處罰,也可以把自己管轄的林業行政處罰交由下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下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重大、復雜的林業行政處罰需要由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的,可以報請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第十一條 幾個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都有管轄權的林業行政處罰,由最初受理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主要違法行為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更為適宜的,可以移送主要違法行為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林業行政處罰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管轄。
第十二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組織,管轄授權、委托范圍內的林業行政處罰。?[2-3]??
第三章 立案、調查與決定
第十三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林業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調查處理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時,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執法證件由國家林業局統一制發,省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法制工作機構負責執法證件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調查處理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時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自行回避。
當事人認為林業行政執法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有權申請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回避。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回避,由行政負責人決定;行政負責人的回避由集體討論決定。
回避未被決定以前,不得停止對案件的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調查處理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時應當依法收取證據。
證據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林業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林業行政處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林業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十九條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納。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第二十條 凡給予林業行政處罰的,應當具備下述條件:
(一)有明確的違法行為人;
(二)有具體的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給予林業行政處罰的;
(四)屬于查處的機關管轄。
第一節 簡易程序
第二十一條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規定的有關條款履行林業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二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由一人進行,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制作《林業行政處罰當場處罰筆錄》,填寫《林業行政處罰當場處罰決定書》,按規定格式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或者警告、時間、地點以及本行政主管部門名稱,由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場交付當事人。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節 一般程序
第二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一般程序規定實施林業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 凡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移送、上級交辦、主動交代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填寫《林業行政處罰登記表》,報行政負責人審批。對認為需要給予林業行政處罰的,在七日內予以立案;對認為不需要給予林業行政處罰的,不予立案。
立案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違法行為發生;
(二)違法行為是應受處罰的行為;
(三)屬于本機關管轄;
(四)屬于一般程序適用范圍。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立案以后,經調查并報行政負責人審批,沒有違法事實的,撤銷立案;不屬于自己管轄的,移送有關主管部門;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調查處理林業行政處罰案件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六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收集證據時,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填寫《林業行政處罰登記保存通知單》,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第二十七條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全面、公正、客觀地收集、調取各種證據。必要時,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收集、調取各種證據。收集、調取證所應當制作筆錄,由調查人和有關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八條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調查處理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應當詢問當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以下稱被詢問人),并制作《林業行政處罰詢問筆錄》。被詢問人拒絕回答的,不影響根據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認定。
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被詢問人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的,應當允許;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后,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被詢問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應當在筆錄上注明,詢問人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被詢問人要求自行書寫的,應當允許;必要時,林業行政執法人員也可以要求被詢問人自行書寫,自行書寫的應當有本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九條 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可以進行勘驗、檢查。必要時,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勘驗、檢查,并可以邀請與案件無關的見證人和有關的當事人參加。當事人拒絕參加的,不影響勘驗、檢查的進行。
勘驗、檢查應當制作《林業行政處罰勘驗、檢查筆錄》,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和被邀請的見證人、有關的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三十條 為解決林業行政處罰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派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提出書面鑒定結論并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本人身份。
第三十一條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經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應當填寫《林業行政處罰意見書》,并連同《林業行政處罰登記表》和證據等有關材料,由林業行政執法人員送法制工作機構提出初步意見后,再交由本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查決定。
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需要給予較重行政處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十二條 凡決定給予林業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按照規定格式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林業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林業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第三十三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組織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應當在《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應當在《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蓋本組織的印章。
第三十四條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完畢;經行政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三個月內不能辦理完畢的,報經上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第三十五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行政執法人員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提出申訴和檢舉;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審查,發現確有錯誤的,應當主動改正。
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認為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確有錯誤的,有權提請集體討論,決定是否重新處理。
第三節 聽證程序
第三十七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制發《舉行聽證通知》,制作《林業行政處罰聽證筆錄》。當事人不承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第三十八條 聽證結束后,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規定第三十一條,作出決定。?[2-3]??
第四章 送達與執行
第三十九條 《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及時送達被處罰人,并由被處罰人在《林業行政處罰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被處罰人不在,可以交給其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并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
被處罰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簽名、蓋章的,送達人可以邀請其鄰居或者其單位有關人員到場,說明情況,把《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留在其住處或者其單位,并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視為送達。
被處罰人不在本地的,可以委托被處罰人所在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代為送達,也可以掛號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四十條 除依照本規定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第四十一條 依照本規定第二十一條可以當場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依法給予二十元以下的罰款的;
(二)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
第四十二條 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作出罰款決定后,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第四十三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四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林業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作出處罰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第四十七條 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 《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后,承辦人應當將案件材料立卷。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卷宗一般包括:卷皮、目錄、案件登記表、證據材料、林業行政處罰意見書、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其他材料。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終結,承辦人應當根據一案一卷的原則,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立卷歸檔。
第四十九條 上級交辦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終結,承辦的單位應當將案件的處理結果向交辦單位報告。?[2-3]??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規定中規定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包括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行政處罰案件。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中規定的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因故不能履行的,可以按指印。
第五十二條 本規定由林業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2-3]?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認證要求
? ? ? ? 從事森林資源、生態狀況等領域調查規劃設計及監測評價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資。質證書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核發,并加蓋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印章。
? ? ?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分為 甲級、乙級、丙級 和丁級 。一般持有甲、乙、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初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只能從丙級或丁級資質開始,而申請丁級資質僅限于基層林業組織。
丙級 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2、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級以 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三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乙級 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 5 年。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3、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 15 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人員不少于 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
4、近 5 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5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 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甲級 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 10 年。?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3、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 40 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的人員不少于 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4、近 5 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5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一般企業申報林業調查規劃資質要有什么條件?
? ? ? ? ?從事森林資源、生態狀況等領域調查規劃設計及監測評價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其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丙級,甲級資質分為甲 A 級、甲 B 級兩個檔次,持有甲、乙、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首次申請只能從丙級開始,從業年限、業績、技術人員等滿足條件可以申請資質升級。
丙級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要具備以下條件林業行政案件勘驗資質:
(一)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一般企業申報林業調查規劃資質要有什么條件林業行政案件勘驗資質?
乙級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15 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四)近 5 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過下列5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甲級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 10 年。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 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40 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 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下列 5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注意: 符合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條件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甲 A 級資質,其他的只能申請甲 B 級資質: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 20 年。
(二)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80 人。
(三)近 5 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上圖規定的 7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 ? ? ? 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按要求準備單位資格申請表、單位證明材料、人員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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