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資質取消了嗎
住建部下發通知,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同時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意味著園林綠化資質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今后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不再需要園林綠化資質!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82號 取消環評資質是什么意思
前段時間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的決定(草案)》。據悉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此次修改其中將條例第六條第二款刪去了:“第六條 國家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
雖然條例還沒有正式發布,但環評資質改革是大勢所趨,環評機構資質認定標準將發生根本性變化。
一、取消資質是深化改革需要
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環評行業市場管理方式也將迎來創新,需要探索建立健全環評企業水平評價和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二、取消資質是市場化方向
弱化企業資質,甚至取消資質認定,這是市場化取向,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人心所向,切實為企業減輕負擔,是改革紅利。
市場公平性就是要求取消資質等各種制度壁壘,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不得設置限制性和不合理門檻。
目前對環評資質管理極為嚴格,然而,很多時候一幫游兵散勇的小單位和臨時組建的隊伍就可以通過借資質承接項目,報告的質量如何能保證?
有些企業以出借資質生存,實際是很少從事報告編制,評價能力不斷弱化,其資質等級與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而有些企業長期從事環評業務,既有業績也有技術。
三、資質管理導致各種亂象
資質制度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資質管理滋生大量亂象,如資質出借,資質 *** 等。
環評專業性很強,且與生態環境、社會公共利益及社會公眾的環境安全息息相關,所以,從事環評的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設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是必要的。然而,企業資質等級卻成了業務能力的代名詞和投標資格認定的唯一評判標準,這種扭曲的社會評價,使企業資質成為可以交易的“商品”。
四、市場競爭更激烈
環評行業正在處于大變革的前夜,弱化或取消企業環評資質后,能充分激發市場活力,環評行業也將面臨重新洗牌,那些通過出借資質生存的企業,將面臨巨大的生存危機;而那些能力強的企業能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取消資質后,所有公司都可以承攬項目,那么市場競爭會更加激烈,優勝劣汰也會更加明顯,環評利潤進一步壓縮。同時對環評機構的綜合能力要求更高,承擔的責任也更多。
五、環評工程師資格證含金量大增
環評工程師小伙伴,現在一定很揪心,好不容易考下的證件就這樣貶值了。但是,真金不怕火煉,項目還是會有的,現階段最重要的還是提高自身的實力。
取消資質也是幾家歡喜幾家愁,大家還是要努力提高自身實力水平,跟上改革大潮,才能不被時代淘汰啊!
我們之前辦理的林業資質撤銷了,還有剩很多林業工程師職稱在公司,這些還有用嘛?
我們之前辦理的營業資質撤銷了,還有很多林業工程師職稱在公司,這些還有用嗎?我容易翻起來這個可能。還是有用處的。
林業報件哪些不用資質證書
林業報件不用資質證書有:
1、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
2、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
3、非林地上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護堤林和城鎮林木等的更新采伐,可不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
2022-06-16北京提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每年有一次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的申請機會,需要準備10個林業人員,5個為初級林業工程師,5個中級林業工程師,半年的社保證明。
?????????????????????????????????????????????????????????????????????????????????????????????????????????????????????????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 法
???? 第一條 為規范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管理,提高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技術水平及成果質量,依據《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結合林業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森林資源、生態狀況等領域調查規劃設計及監測評價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
? 第三條 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請單位的資質進行評審。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負責受理申請、核發資質證書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報國家林業局備案。???
? 第四條 國家林業局負責全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監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監管。???
? 第五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和丁級。甲級資質分為甲A級、甲B級兩個檔次。資質證書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核發,并加蓋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印章。????
第六條 持有甲、乙、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國有森工企業林業局內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除外)。國有森工企業林業局內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持證單位,僅限于本企業施業區范圍內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持有丁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的單位,只能在所在單位或者所在縣內承擔營造林設計與驗收、采伐作業設計與驗收、簡易經營方案編制等直接為林農或者基層林業單位服務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
第七條 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10年。(二)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四)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五)近5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下列5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1.國家森林資源清查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2.國家林業生態建設重點工程檢查驗收;3.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4.國家或者省級林業數表編制;5.國家或者省級的森林災害損失調查評估;6.國家或者省級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調查監測;7.國家或者省級濕地資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調查監測;8.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9.國家或者省級林業專項檢(核)查;10.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11.制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相關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
第八條 符合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條件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甲A級資質,其他的只能申請甲B級資質:(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20年。(二)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三)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80人。(四)近5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7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第九條 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5年。(二)注冊資金不低于1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四)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五)近5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下列5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1.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2.省級林業生態建設工程檢查驗收;3.森林分類區劃界定;4.林業數表編制;5.野生動物或者野生植物調查監測;6.濕地資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調查監測;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8.國家或者省級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編制;9.制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相關標準。????
第十條 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第十一條 丁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林業(學)相近專業學歷,并從事過林業調查或作業設計工作的人員3人以上。???
第十二條 初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只能從丁級或者丙級資質開始。????
第十三條 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按要求準備單位資格申請表、單位證明材料、人員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征求申請單位所在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林業局直屬(中央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
第十四條 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對申報材料審查后,建立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對技術人員編號入庫,并進行注冊登記,技術人員只能注冊于一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
第十五條 資質認定按以下程序辦理:(一)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定期提請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二)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依據本辦法規定的資質等級標準和有關規定,對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單位的申請進行評審,并簽署意見后提交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三)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根據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在國家林業局政府網對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初步認定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的核發相應等級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四)對初步認定結果有異議的,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進行核實。???
第十六條 取得資質兩年后達到上一級(檔)資質條件的單位,可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提出升級(檔)申請。????
第十七條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實行定期審核制度。定期審核內容主要為持證單位持證期間開展相關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情況,人員、注冊資金變動等情況。
gt;gt;國務院取消的六批取消319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哪些
2016年國務院取消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的職業資格證書項目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其中準入類5項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水平評價類38項) 1 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 交通運輸部 準入類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 取消2 潛水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準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號) 取消3 中央在京直屬企業所屬遠洋漁業船員資格 農業部 準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 取消4 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 中國民航局 準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準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55號) 取消5 考古發掘領隊資格 國家文物局 準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 取消6 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關于促進取消林業編制報告資質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 取消7 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 取消8 注冊人力資源管理師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 取消9 中國工程建設職業經理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章程》 取消10 人力資源測評師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 取消11 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12 單片機設計師職業資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關于授權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在全國IC設計從業人員中開展IC設計師、單片機設計師技術培訓的批復》(信電職監字〔2006〕41號) 取消13 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平評價類 《關于當前城市雕塑建設中幾個問題的規定》((86)城雕0008號) 《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文藝發〔1993〕40號) 取消14 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平評價類 《關于在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開展工程項目經理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中設協字〔2007〕第12號) 取消15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平評價類 《關于統一換發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16 道路運輸經理人資格 交通運輸部 水平評價類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 取消17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上崗資格 水利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17號) 取消18 塵肺診斷醫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 取消 整合為“職業病診斷醫師職業資格” 19 職業中毒診斷醫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 取消 20 物理因素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 取消 21 全國職業性放射病診斷醫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關于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工作的通知》(衛監督衛便函〔2004〕3號) 取消 22 化學品毒性鑒定專家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規范》(衛法監發〔2000〕420號) 《關于開展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7號) 取消23 職業衛生專家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于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24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專業人員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于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25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書編制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關于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309號) 《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取消26 金融專業英語 中國人民銀行 水平評價類 《關于建立金融專業英語證書考試制度的通知》(銀發〔1994〕107號) 取消27 煤炭行業監理工程師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 《煤炭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及注冊實施細則(試行)》(煤規字〔1995〕第51號) 取消 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8 煤炭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 《煤炭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煤規字〔1995〕第172號) 取消 29 物流師和采購師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關于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3〕116號) 《關于開展采購與供應鏈管理國際資格認證和注冊采購師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5〕35號) 取消 30 鑄造工程師 中國鑄造協會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31 汽車營銷師 中國汽車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關于試行汽車營銷師職業標準的通知》(中汽協字〔2005〕34號) 取消 32 冶金行業造價師 中國鋼鐵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關于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33 石油和化工行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師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34 石油和化工行業能源管理師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關于在石油和化工行業試行能源管理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中石化協人發〔2006〕307號) 取消 35 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全國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中電建協〔2005〕25號) 取消 36 電力施工建設企業項目經理崗位資格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電力工程項目經理職業崗位資格管理辦法》 取消 37 電力建設工程調試職業資格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電力工程調試能力資格管理辦法(2013版)》(中電建協調〔2013〕7號) 取消 38 產權交易職業資格 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 水平評價類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 取消 39 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工商總局、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關于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5號) 取消40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中國氣象局 水平評價類 《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 《關于防雷專業技術和施放氣球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轉變管理方式的通知》(氣辦發〔2004〕19號) 取消41 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資格 中國氣象局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42 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 國家文物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 取消43 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 中國鐵路總公司 水平評價類 《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執業資格管理辦法》(建協〔2003〕13號) 取消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1 糖果工藝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2 珠心算教練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5增補本) 取消 3 商品儲運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4 咖啡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5 廚政管理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7增補本) 取消 6 沖印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7 影視木偶制作員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8 影視設備機械員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9 舞臺音響效果工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0 拷貝檢片員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1 拷貝字幕員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2 營林試驗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3 裝卸歸楞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4 木材防腐師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15 木材及家具檢驗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6 旅店服務員 中國商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7 浴池服務員 中國商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8 人造花制作工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評論已關閉!